山东理工大学师德师风问题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举报人应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反师德的事实及具体情节、相应的证据及线索,包括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二、依规受理举报。教师工作部按照规定受理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举报,如反映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对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依法依规举报。举报人应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举报方式。如需投诉举报,请您在阅读举报须知后,认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师德师风问题举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寄送至下列地址。接到您的举报后,我们会尽快处理,感谢您的监督!
(一)举报邮箱:jsgzb@sdut.edu.cn
(二)信函举报: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山东理工大学教师工作部
邮编:255000
(三)举报电话:0533-2787701